馬來西亞的中文報紙沒有嚴格區分「讀者來函」和「評論文章」,舉凡讀者來稿都刊登在言論版,導致言論版的水平參差不齊。一般民眾因對某些關乎其福祉的政策或事務不滿,投書報社直抒胸臆,即便僅是宣洩情緒,亦無可厚非。但是,對有專業背景的評論作者,寫評論就不應止於直抒胸臆而已,尤其是意識到「言論版是一個政治場域,時政評論亦是有所圖的政治參與和實踐」,評論作者應自覺地對荒謬的、扭曲的、洗腦的、似是而非的觀點、價值觀和政治宣傳展開目標明確的尖銳批判,以及準備對話和辯論。知識的生產與更新往往是在尖銳的意見交鋒中形成。要抱著請客吃飯、與人為善的心態,那就去公關公司寫新聞通稿吧。
【文/莊迪澎】
馬來西亞的中文報紙開闢言論版位,已有超過三十年、快要四十年的光景,現任南方大學學院副校長的政治學者何啟良曾在1993年撰文非議中文評論界「許多評論文字枯澀無味,視見平凡,立論膚淺」(何啟良,〈大馬華人時事評論的重建〉,《政治動員與官僚參與——大馬華人政治述論》,頁148,吉隆坡:華社資料研究中心,1995)。二十二年後的今天,何啟良所言之現象已不能同日而語,七字輩、八字輩(甚至少數九字輩)的時評作者當中,具有各學門專業論見且深自砥礪者不乏其人,不管是政治、傳播/媒體、文化研究、社會、教育、國際關係、族群、宗教等議題皆游刃有餘,甚至能夠雙語寫作。
話雖如此,時下中文評論界存在兩個值得考察的現象:一是2001年的「報殤」和「罷寫運動」導致一批評論作者退出中文報紙的言論版位(雖然當中一些人已回流),而晚近十年網絡媒體相繼創刊,已形成主要活躍於網絡媒體和主要活躍於報紙的評論作者有相對顯著的區隔(姑且不論優劣);二是雖然具備專業知識的評論作者人數比1990年代更多,背景也更多元,但是1980年代和1990年代中文評論界的積習和認知偏差,似乎積重難返,甚至表現在一些新生代的作者身上。
「不點名」往往是為了逃避文責
我尤其關注第二個現象,其中又以兩個問題最為顯著:一是不點名議論和回應的做法,二是評論作者回應讀者批評的態度。
第一個問題,是中文報業數十年的積習,也是中文報社主管對後進的錯誤示範。議論人事而不點名,是中文報社主管一種自以為聰明的做法,編採主管們經常會指導新晉記者:「不點名議論,既可達到刺痛對方的目的,又令對方拿你沒轍,因為對方發作,你大可『理直氣壯』地嗆回:『我又不是說你,是你對號入座!』」然而,此舉看似聰明,其實既是自欺欺人,又是欺凌無權勢的議論對象。有權勢和有銀彈者不會因為你不點名而拿你沒轍,只要想想假使馬華公會的國會議員又有機會擔任掌握修理報社大權的內政部副部長,他會因為你不點名批評他而拿你沒轍嗎?只有沒錢打官司和沒權耍淫威的相對弱勢者,才會啞子吃黃連。
由此可見,這種「不點名議論,對方便拿你沒轍」的思維和做法,其更糟糕和可惡之處是「逃避文責」,沒有承擔文責的勇氣和道德義務。要寫評論,不但要準備好「得罪人」,還應有勇於承擔文責的自覺;有此自覺,始會深自砥礪,以律己以嚴的態度認真寫好有理據、嚴謹申論的評論文章來針砭時弊或月旦人物,而不是以流於自以為優秀和幽默的嬉笑怒罵筆調、似是而非的歪理,甚至歪曲事實的拼湊文字來打游擊和濫竽充數。可惜,在中文評論界,不少年輕人就是被報社主管和其他前輩教壞了。
點名是維護被批評者的回覆權
「不點名議論,對方便拿你沒轍」的思維和做法造成的另一惡果,就是產生「點名批評=人身攻擊」的錯誤認知。所以,不少作者為了表現出自己「有君子風度」、不做人身攻擊,所以論事議文都不指名道姓;而在自己遭人點名批評時就吃不消,認為批評者對他做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固然不可取,但點名批評並不等於人身攻擊。人身攻擊應是指以不相關的因素(如各種隱私、身心疾病等)來攻擊所議論的對象或意見交鋒時的對手,諸如此類的做法。反之,點名批評是明確地聲明作者在批評某人、某文或某事,讓被批評者可以直接回應甚至反擊,而不必遭受「我又不是說你,是你對號入座!」的待遇。易言之,點名批評的做法恰恰是健康的,因為它不僅是彰顯作者願意承擔文責,更重要的是尊重和維護被批評者的回覆權。「不點名議論,對方便拿你沒轍」卻是背道而馳,蓄意剝奪被批評者的權利。
第二個問題關乎評論作者發表了文章卻遭受批評時,可否回應及如何回應的問題。誠如前文已說,批評者不一定都對,評論作者應自覺其觀點不可能取悅所有人,而且礙於個人背景差異,有些分析難免有欠周全,因此文章發表後隨時可能招致其他作者批評。然而,有此自覺,並不表示原文作者不應回應批評,只能保持緘默來表示自己「虛懷若谷」,但在馬來西亞中文圈不時會發現,當評論作者回應批評時,就會有人指責他們「不能容納異議或批評」或「不尊重言論自由」。
不屑回應批評顯露傲慢心態
這種指責恰恰是誤解了言論自由的意義。如果我們認同輿論市場應是多元開放,就應接受這是一個讓不同甚至對立的意見對話、辯論甚至詰難的場域。所以,當評論作者遭受批評,他當然也應享有回覆權,當不同的意見在輿論場域中並列時,其他讀者更能從中判斷真偽,以及何者中肯;而且,可貴的是,知識的生產與更新往往是在尖銳的意見交鋒中形成。不過,前提是我們對評論作者回應批評的方式和深度應有更高的要求,不同意讀者的批評,應好好陳述這些批評何以不中肯、有何盲點,以及補充說明本身的論述。
評論作者的文章引起批評而撰文回應,非但不是「不能容納異議或批評」,反而是一種謙虛的反應,因為這表示他重視批評者和他們的意見,所以願意溝通。反之,那些遭到批評便吃不消卻又擺出一副不屑回應,然後流於和止於嘲諷批評者的撰文作為,例如以「只懂以批評他人為樂」或「讓他賺稿費」等等的低級和膚淺說法來對批評者冷嘲熱諷,才正是洩露了「不能容納異議或批評」的傲慢心態。
馬來西亞的中文報紙沒有嚴格區分(甚至沒有區分)「讀者來函」和「評論文章」,舉凡讀者來稿都刊登在言論版,導致言論版的水平參差不齊。一般民眾因對某些關乎其福祉的政策或事務不滿,投書報社直抒胸臆,即便僅是宣洩情緒,亦無可厚非。但是,對有專業背景的評論作者,寫評論就不應止於直抒胸臆而已,尤其是意識到「言論版是一個政治場域,時政評論亦是有所圖的政治參與和實踐」(參閱拙作〈時政評論:被誤解的實踐〉),評論作者應自覺地對荒謬的、扭曲的、洗腦的、似是而非的觀點、價值觀和政治宣傳展開目標明確的尖銳批判,以及準備對話和辯論。要抱著請客吃飯、與人為善的心態,那就去公關公司寫新聞通稿吧。
![]() 莊迪澎 |
傳播「學/術」兩棲,長期觀察支配媒體業的政經因素、主張推廣媒體教育是新聞自由運動的重要工作。先後擔任馬來西亞新紀元學院媒體研究系創系主任、已停刊的《獨立新聞在線》創刊總編輯。2010年起自資架設《馬來西亞媒體識讀資源網》,彙整和分享本地媒體研究文獻,以利提升媒體識讀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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