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社會的能動者而非被動者。因為我們堅信能夠作出改變,才會走上街頭。何以面對惡法箝制時,我們能以實踐回應;對於明顯負荷過重的集會主辦者,卻只能非議呢?這個姿態,決定了人民究竟如何自我期許:是總通過建議,期望他人作出改變,還是思想成熟、有能力自我進行改變的公民?相信淨選盟亟需各界提供意見,因此給予建議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也不應該就此打住。需要時刻自我質詰:問題出現了,我能夠怎麽做?真正無力解決時,才將責任交托更有能力的人,而非反其道而行。只有不斷思考,付諸實踐,公民社會才會有所進步。僅此希望,日後在公民社會和抗命形式的討論中,能看到多一點實踐,少一點牢騷。
(照片來源/The Malaysian Insider/Najjua Zulkefli)
【文/廖明威】
凈選盟4(BERSIH 4)集會於國慶日凌晨和平結束。儘管集會順利完成,但從凈選盟宣布召集,到活動結束,外界對集會內容與形式的爭論從未間斷,實質的建議、嘲諷和貶斥不絕於耳。8月30日傍晚,包括馬大新青年在內的五個學生組織發表聲明,直指集會兩大缺失,這應該是相關議論至今的最新進展。
粗略來說,這場論戰主要分為淨選盟的「批判者」及「維護者」兩大立場。不難發現,兩派之間的意見交流已淪為互相標籤的亂局。前者確實提出值得討論的意見,同時又也以「不認真」等道德批判標籤相關人士。維護者則認定對方無非藉淨選盟的缺失借題發揮,卻沒有考量到籌辦集會的辛苦,因而並未認真對待對方的建議,反而同樣以非理性方式,閉塞了任何進一步討論的可能。
個人認為,淨選盟的僵化和不足之處,固然需要檢討,絕對不能敷衍帶過。集會獲得各種不同建議,也顯示參與者願意思考,有一定積極意義。但許多人卻忽略了另一個問題:為何只有淨選盟被批判?
為何只有淨選盟被批判?
批判者無非認為,作為集會主辦者,必須承擔所有和集會相關的責任。與會者只能通過建議希望凈選盟作出改善,批判的力度自然嚴厲。這些批評,仿佛將凈選盟視為三十四小時集會的絕對監護人,但實際不應由主辦方負上所有責任。首先,凈選盟不過是個非政府組織,而非手握大權的政府。諸如與會者的交通、膳食和過夜配備,大多由民眾自費,顯示籌辦集會本來就需要各界協助,又怎麽能包辦一切?第二,淨選盟並非最有能力改變集會的一方,與會者應付的責任不相上下。
馬大新青年的聯合聲明最令人不解的是,為何連集會現場缺乏討論、嗚嗚祖拉(vuvuzela)的噪音、午休時間的設定,都須由淨選盟負責?如果一開始覺得有需要更詳細講解訴求,馬大新青年等組織何以不自行舉辦論壇,或趕製海報、派發傳單?又何以假定群眾不會自行選擇午休時間,必然跟隨當局安排?淨選盟既已在集會期間多方呼籲禁用嗚嗚祖拉,何以仍需為噪音負上全責?如此批評,不過將集會視為中小學生活營會,把所有問題歸咎於主辦者。
人民集會本無定式。倘若不同意進行方式,群眾一可選擇不參與,二是提出建議,三是直接將替代方式付諸實踐,讓所有人看到新的可能。例如,就有青年因為不滿意集會的喧囂鼓噪,在安靜的角落舉辦「人民議會,深入討論議題。此外,另有思辨會社的「公民論壇」、同志群體的電影分享會、《街報》的街頭訪問、隆雪華堂青年團的現場直播,都在淨選盟之外自發進行。嗚嗚祖拉和垃圾清理等問題,也在志工和自發民眾解決後獲得改善。許多人可能不贊同淨選盟的部份策略,也不滿意集會現場氛圍,但都盡量將牢騷化為實踐。
與其非議,不如實踐
相較之下,何以馬大新青年等組織要求凈選盟向最高元首呈交備忘錄,而非自己行動?為何等待主辦者解決噪音困擾,而不在集會時協助勸阻民眾?為何必須等待主辦者處理廁所問題,而不在主動向商家或酒店住戶借用?這幾個聯署團體,是否曾在集會現場嘗試改變現狀,抑或只滿足於事後軍師的角色?倘是後者,誠屬憾事,畢竟集會歷經三十四小時,以這些團體的經驗來說,應有能力應對現況才是。
人民是社會的能動者而非被動者。因為我們堅信能夠作出改變,才會走上街頭。何以面對惡法箝制時,我們能以實踐回應;對於明顯負荷過重的集會主辦者,卻只能非議呢?這個姿態,決定了人民究竟如何自我期許:總是通過建議,期望他人作出改變,還是思想成熟、有能力自我進行改變的公民?
我相信淨選盟亟需各界提供意見,因此給予建議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給予建議之餘,我們也不應該就此打住。需要時時自我質詰:問題出現了,我能夠怎麽做?真正無力解決時,才將責任交托更有能力的人,而非反其道而行。只有不斷思考,付諸實踐,公民社會才會有所進步。僅此希望,日後在公民社會和抗命形式的討論中,能看到多一點實踐,少一點牢騷。
![]() 廖明威 |
馬來西亞拉曼大學中文系學生,辯論員。現於林連玉基金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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